家装之家讯:在家庭装修中,与材料有关的纠纷非常多。总结其原因,无外乎人们常说的“施工方以次充好”以及“业主的材料供应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”,因此,材料进场时,业主一定要做 好材料验收工作,并注意以下几方面事项。
(1)及时、明确通知施工方验收材料的时间。验收最好安排在材料进场时立即进行。
(2)验收材料时,合同中规定的验收人员必须到场。家装合同是一份法律文书,在家装合同的相关章节中一般都会约定材料的验收人。但是,在实际操作中,合同的甲乙双方往往没有认真执行这些条款,要么验收时规定的验收人不到场(或者实际验收人员没有合同约定的验收人授权),要么验收人到场但没有负起验收的责任。从严格意义上讲,这样做都存在违法风险。
(3)验收程序必须严格。验收人对合同中规定的每一种材料都应该进行必要的检查,包括材料质量、材料规格、材料数量等。
(4)装修合同规定的验收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字。如果检查结果合格,验收人就应该在材料验收单上签字,这样做才符合合同规定。如果材料进场时业主验收了材料,但是当时没有要求装修公司履行合同规定的手续,事后装修公司又反悔了,对验收结果不认账,此时,业主没有相关证据在手,对这样的情况只能无可奈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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